1886年,在美国乔治亚州亚特兰大市,药剂师彭伯顿发明了一种用水、焦糖、咖啡因等配制的稀糖浆,以减缓头疼与酒后的不适。由于资金不足,他便联合当地一名叫鲁宾逊的有钱人合伙开发。为了笼络鲁宾逊,彭伯顿将为饮料命名的权利让给了他。识字不多的鲁宾逊绞尽脑汁地想了一天,翻遍了字典也没有找到一个满意的名字。傍晚,过度的疲倦使他不知不觉地坐在书房的椅子上睡着了。醒来时已是深夜1点钟,望着满天的星斗,他突然想到饮料是清凉的,应该用Cold来代表,可Cold不能独立成为名字,必须再加上一个字。他又开始翻字典查找,结果还是一无所获。恰在这时,报晓的雄鸡叫了,他一下子跳了起来:对了,就用公鸡这个名字吧!可是冷公鸡或公鸡冷讲不通啊。他仰望星空,冥思苦想。这时有颗流星划过天际,一下启发了他的灵感:将Cock-Cold中的k和d都换成了Star中的a。当彭伯顿询问Coca-Col a的含意时,鲁宾逊说:它们本身没有什么意义,可是,你看看它们的结构,不是非常有意思吗?彭伯顿读了几遍,高兴地喊道:妙极了,除了你,谁也想不出这样好的名字,既好拼,又好念,更容易记,不管谁看一遍都会记得它。作为产品名称,真是再好也没有了!
1920年,美国的Coca-Cola开始进入中国市场,根据它的发音,他们译出的汉语名称为蝌蚪啃蜡。当数千这样的广告牌竖立起来后,(Coca-Cola公司才发现蹩脚的英译汉,既让人不知所云,作为饮品又令人无法入口。1979年,Coca-Cola重返中国时,公司负责亚洲市场的部门在英国伦敦征求中文译名,一位中国著名学者恰好留学英国,就以可口可乐这个名字一举夺魁。可口可乐暗喻饮料有良好的口感,使人舒心快乐。时至今日,在中国,可口可乐可谓家喻户晓,妇孺皆知。
